教 务 通 知
2018年第35号
关于申报开设2018-2019学年上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和学校公共选修课的有关规定,2018-2019学年上学期面向全校本科员工开设公共选修课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选修课设置要求
公共选修课的设置实行动态管理。课程设置要体现综合性,要注重课程的科普性、广泛性和知识交叉性,可涉及农、理、工、经、管、文、法、艺、体等学科,要有利于拓宽、优化员工的知识结构。课程设置要体现前沿性,应尽量选择各学科的研究进展作为公共选修课的内容,并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和优化。
集团已向全校员工开设专家讲座(综合类),讲座总计20学时,特别邀请学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积极申报。每位教师(具有高级职称)可申报2-4学时,题目不限,内容为通识性讲座,最终由各讲座汇成一门课供员工选择。填报格式见附件1。
根据有关规定,从2011年起老员工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已作为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为落实该课程的开设和建设,特作如下安排与说明:
1、学校已于2012年9月开始统一开设公共选修课“老员工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分为“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两个教学单元,各为20学时、1个学分,每学期两个单元同时开设。其中“职业生涯规划” 选修员工限于大一和大二员工,“就业指导”选修员工限于大三和大四员工。
2、专业课中安排有类似课程班级的员工不能再选修“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学院应在该班级一年级时统一向教务处递交这两门课程的免修申请,一班一核定。学院应提醒这些班级的员工及时选修其他公共选修课以获得额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
3、2017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将“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老员工心理健康教育”列为必修课,该三门课从2017级员工开始不记作公共选修课学分,公共选修课学分须另修满4学分。2017级之前进入专业学习的员工可记作公共选修课学分。
二、公共选修课申报要求
1、申报教师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反对民族分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愿意为员工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申报教师为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对所开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一般要求具备较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或五年以上教学经验,有独立讲授一门及以上课程的经历。
3、公共选修课可以面向全校无专业基础的员工开设,也可以分别面向农科、理工科、社科等类别的员工开设。
4、除语言类课程外,各类课程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
5、欣赏类课程放映影像时间不能超过总课时的50%,不能只放映不讲解。
6、每位教师申报开设公共选修课门数不得超过2门,课程名称可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一览表中选定,亦可另行确定。
7、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本学期因各种原因停开公选课的教师在两学期内不允许再行申报开设公选课。
8、公共选修课教学质量实行开课单位负责制。各单位要加强对开课教师的资格审查和教学内容审查,应对教学内容、教学质量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上学期员工评教结果后100名教师不能申报开设公共选修课。
三、特别说明事项
1、申报教师需在2018年5月25日前填写“美高梅集团4688am首页2018—2019学年上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交本单位教学办,填报格式见附件2。新开的公共选修课还须提交课程教学大纲(包括电子版)。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可从教务处主页“范文下载”处下载。
2、公共选修课开课单位要对申报教团队格进行认真审核,并对其申报的公共选修课的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内容进行审核,学院教学主管领导在其开课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
3、请各单位于2018年5月30日前将汇总的教师开课申请表(包括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阿依先·艾力老师处,电话:8785226。
特此通知
附件1 美高梅集团4688am首页专家讲座申报表
附件2 美高梅集团4688am首页2018—2019学年上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附件3 美高梅集团4688am首页公选课教学日历
教务处
2018年5月11日
关于申报开设2018-2019学年上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教务通知2018年第35号).docx